生活费补助
符合一定条件的、未被认定为长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生活困难者,可以申请生活补助。
课程描述
可获得以下经济援助:
- 相应的标准补助
- 合理的住宿和取暖费用
- 如有必要,可提供额外需求补助(例如伙食费)
- 法律规定的额外需求(一次性需求)
- 针对25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的 教育与参与(BuT) 福利(如学校用品津贴、集体午餐费用、多日班级旅行费用、参与津贴等)
专门服务机构
有劳动能力的人士、永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士,或年龄在65至67岁之间的人士,无法获得生活补助。针对此类人群,提供以下福利:
- 针对有劳动能力者: 基本保障金
- 针对永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及达到年龄限制者: 老年及丧失劳动能力基本保障
前提条件
非永久性完全丧失工作能力,且无法靠自己的收入或资产维持生活的人。
所需文件
- 身份证或护照
- 收入证明
- 收入证明
- 资产
- 住宿费用
您可以在此下载可写的 PDF 格式申请表:
请在申请表(基本申请表第 1 部分和第 2 部分)以及 "我/我们家中的其他人 "和 "有赡养义务的人 "表格上签名,并连同 必要的文件 以纸质形式提交给 当地的社会福利中心 。
- 基本申请表第 1 部分 - SGB XII(基本数据表) (PDF)
- 基本申请第 2 部分 - SGB XII 第 3 章 (PDF)
- 基本申请表第 2 部分 SGB XII - 附件 我/我们家中的其他人员 (PDF)
- 基本申请第 2 部分 SGB XII - 受抚养人附件 (PDF)
如果您不是单独居住,请填写 "我/我们家中的其他人 "表格/附录。
如果您家中有不与您同住的受抚养人(即父母、成年子女和配偶,包括分居或离婚者),也请填写表格/附录 "受抚养人"。
慕尼黑的无家可归者应联系住房和移民局的 "无家可归者中央援助 处 "(Zentrale Wohnungslosenhilfe )。该机构负责整个城市地区。
问题与解答
如果在劳动力市场的一般条件下,由于疾病或残疾,在一段不可预见的时间内,收入能力每天不足三小时,则存在法定养老保险意义上的收入能力完全下降。
福利和条件几乎相同。您可以在社会福利中心了解其他相关信息。
非永久性丧失工作能力者可领取生活补助。例如,这包括领取临时残疾抚恤金的人。永久丧失工作能力或已达到《德国标准 GB XII》第 41 条第 2 款规定的年龄限制(与领取养老金的年龄相同)的人可领取基本收入补助。
如果现有资产(储蓄、股票、财产等)未超过以下资产限额,则有权获得生活费用补助:
- 10.每个成年人或单身未成年人 000 欧元
- 所有其他人 500 欧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