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暖气替代(BEG-耦合)(FKG)

如果您计划更换现有住宅楼的供暖系统,您可以申请补贴。

课程描述

资助范围包括在现有住宅建筑中安装高效供热设备(可作为单项措施或措施组合),以及针对建筑和供热网络的措施。

对于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提交的申请,适用以下信息: 单项措施的补贴

所有设备技术方面的单项措施,其资助比例均为符合资助条件的成本的15%。

以下建筑措施可获得资助:

  • 太阳能热利用系统
  • 电动热泵
  • 建筑管网及与建筑管网或供热管网的连接

此外,您还可以申请 奖励性措施 。有关该措施可申请哪些奖励性措施,请参阅相关指南。

重要说明

重要说明

关于BEG联动的说明

对于同一项措施,必须向BAFA或KfW提交“联邦节能建筑——单项措施”(BEG EM)的资助申请。

重要提示:必须先提交FKG申请!

如果在BEG EM框架下,为该建筑中至少一套住宅申请了“气候速度奖励”和/或“收入奖励”,则无法获得FKG的资助(例外:热泵的额外资助)。

前提条件

所有具有约束力的信息均载于该指南中。以下是要点简述:

“气候中立建筑”资助计划(FKG)规定:

  • 仅限位于慕尼黑市辖区内的建筑可申请资助。
  • 申请人须为投资成本承担方。这意味着所有合同、发票或类似文件均须以申请人名义开具,并由其银行账户支付。资助款项将仅汇入申请人的银行账户。
  • 申请必须严格遵循“先申请,后发包”的原则。相关措施的工程合同不得已签订。若已就拟申请的建设项目向施工单位下达合同,将导致无法获得FKG资助!
  • 符合申请资格的包括建筑物所有者以及与之地位相当的人员,例如用益权人。有关申请人群体的更多信息,请参阅“常见问题解答”。
  • 申请必须通过 市政资助门户网站 在线提交。

此外,关于供暖系统更换,还需注意:

  • 仅现有建筑的改造措施才有资格获得资助。
  • 这些措施须作为针对特定建筑的能源咨询方案的一部分,该方案需依据个性化翻新路线图(iSFP)制定。 iSFP中须详细说明分阶段翻新方案,确保在完成所有措施后,最迟于2035年达到至少EH55能效标准。对于受保护的历史建筑,适用《高效建筑联邦资助指南——单项措施(BEG EM)》的要求。更多相关信息请参见“常见问题解答”。
  • 这些措施须符合《高效建筑联邦资助指南——单项措施(BEG EM)》的资助条件。只有在同一措施已成功获得联邦资助(BEG EM)的情况下,才可申请FKG资助。
  • 申请仅限整栋建筑,不接受针对单个住宅单元的申请。
  • 如果该建筑内至少有一套住宅在BEG EM框架下申请了“气流速度奖励”和/或“收入奖励”,则无法获得FKG资助(例外: 热泵额外资助 )。

所需文件

提交申请时无需提供任何文件。

建筑项目完工后,必须上传以下文件。在资助门户网站中,上传这些文件称为 "提交使用证明":

如果申请由代表申请人的授权人提交,则必须提交授权 委托书

  • 申请授权证明。例如:个人自行提交申请必须上传身份证。有关 WEG,请参见 WEG 子页面
  • 德国复兴信贷银行(KfW Bank)的付款确认或联邦补贴评估通知
  • 实施后的确认书 (BnD) 或技术项目证书 (TPN)
  • 根据 BnD 或评估通知产生的支出发票
  • 暖气更换申报表
  • "我的翻新路线图 "和 "我的措施实施指南 "咨询文件
  • 对于表列建筑:相关表列建筑要求和表列建筑许可证的证据

暖气更换清单 概述了需要提交的文件。

学时和费用

处理时间

在提交申请并在资助门户网站上收到主题为 "所申请的措施可投入使用 "的通知后,即可实施建设措施。申请的建设措施必须在三年内完成并上传文件(使用证明)。可通过资助门户网站在线申请将期限从三年延长至四年。对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之前提交的申请,期限可延长至五年。

申请按照收到使用证明的顺序进行处理。目前将在一个月内对文件进行检查。请不要询问处理情况。如果在审查过程中发现文件缺失,有可能进行更正。在这种情况下,您将在资助门户网站上收到通知,要求您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交必要的证据。

申请审查完成后,将发出通知。资助将在通过资助门户网站以数字形式发出资助决定后八至十周内支付。

费用

问题与解答

​申请资格适用于拟实施该措施的土地、土地部分、建筑物或建筑物部分的所有者以及与之地位相当的人员(例如,继承地役权人、使用权人),以及承包商。

申请须由业主委员会的代表提交。“申请人”即为业主委员会本身。相关费用由业主委员会承担。发票必须开具给业主委员会。须提交业主委员会的决议,其中须包含所有公寓业主放弃根据《气候行动法案》(BEG EM)申请“气候加速奖金”及“收入奖金”的条款。详细信息请参见“业主委员会”子页面

在提交申请前签订供货和服务合同,若约定了一项缓期生效或解除条件的条款,且该条款明确参照“气候中立建筑”资助计划资助门户网站 (FKG)资助门户中发布的委托批准明确相关的,则作为例外情况,此类合同的签订不会影响资助资格。所谓“委托批准”,是指资助门户中主题为“可委托实施所申请的措施”的通知。

包含缓期生效或解除条件的供货及服务合同,须主动提交资金使用证明。若申请人未履行其配合义务,资助方有权驳回该申请。

建筑措施的实施必须在提交申请之后进行。

具体表述建议请参阅《缓期生效或解除条件说明》

​是的,在提交FKG申请时,必须提供以iSFP形式出具的针对该建筑的能源咨询报告。

根据2024年5月7日发布的FKG指南,在提交申请时,必须提供一份以iSFP形式出具的针对该建筑的能源咨询报告,且该报告须满足以下要求:

  1. 提出分阶段翻新方案。
  2. 制定能源翻新方案,确保最迟于2035年达到以下能源标准之一(目标能源标准):EH 55、EH 55 EE、EH 55 NH、 EH 40、EH 40 EE、EH 40 NH(依据《建筑能效法》实施细则)。注:对于受保护的历史建筑,适用“历史建筑”、“历史建筑 EE”或“历史建筑 NH”能源标准,与上述标准有所不同。
  3. 在FKG中申请的措施必须包含在iSFP中。

最初编制的iSFP若未包含上述要求,可由能源顾问(EEE)进行补充或调整,以确保满足相关要求。

iSFP无需与资金使用证明一并提交,但能源顾问须通过“单项措施声明表——能效措施”确认该文件已备妥且符合《能源促进法》(FKG)的要求。

根据《能源节约法》(FKG),以下能源咨询报告被视为iSFP:

  • 所有自2024年1月19日起编制或今后将编制的、且符合上述标准的iSFP
  • 在2022年7月20日至2024年1月18日期间,根据《能源改造咨询》框架在《能源改造法》(FKG)下申请并获得资助的能源顾问报告。
  • 在FKG因形式原因被驳回的“节能翻新咨询”(例如申请前已签订委托合同),但其能源咨询报告符合上述要求的。
  • 在FKG申请但因内容原因未获得资助的“节能改造咨询”能源咨询报告,可由EEE进行补充或调整,使其符合上述要求。
  • iSFP的编制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11月1日。(《建筑能效法》生效日期)
  • 最初编制的iSFP若未包含上述要求,可由EEE进行补充或调整,以满足相关要求

​补贴率为BEG规定的可补贴支出上限以上部分最高可补贴成本的30%。 如果符合资助条件的投资成本不超过BEG规定的最高可资助支出限额,则不会获得地下水热泵的额外补贴。

但补贴率上限为

• 首个居住单元:30,000 欧元
• 第二个至第六个居住单元:每个 15,000 欧元
• 第七个及以上居住单元:每个 8,000 欧元

非约束性计算示例:额外补贴
示例 1:一栋含
套住宅单元的建筑,符合补贴条件的投资成本为 65,000 欧元
BEG:符合补贴条件的成本上限 = 28,000 欧元
FKG 地下水和地源热泵额外补贴:
• 超出BEG上限的符合资助条件的投资成本
= 65,000 € – 28,000 € = 37,000 €,该部分由FKG限定为30,000 €
• 补贴金额:30,000 欧元的 30% = 9,000 欧元
示例 2:一栋拥有 10 套住宅单元的建筑,其符合资助条件的投资成本为 177,000 欧元

BEG: 符合资助条件成本的上限
= 28,000 欧元(第 1 个住宅单元)+ 5×15,000 欧元(第 2–6 个住宅单元) + 4×8,000 欧元(第7至10套住宅单元)= 135,000 欧元
FKG 地下水和地源热泵额外补贴:
• 超过BEG最高限额的可补贴投资成本
= 177,000 欧元 – 135,000 欧元 = 42,000 欧元
• 补贴金额:42,000 €的30% = 12,600 €
示例3:一栋拥有10套住宅单元的建筑,其符合补贴条件的投资成本为135,000 €

BEG: 符合资助条件成本的上限
= 28,000 欧元(第 1 个居住单元)+ 5×15,000 欧元(第 2 至第 6 个居住单元) + 4×8,000 欧元(第7套起)= 135,000 欧元
FKG 地下水和地源热泵额外补贴:
• 符合资助条件的投资成本(135,000 欧元)低于 BEG 规定的符合资助条件成本上限
• 资助额度:无额外资助


​慕尼黑市政府不推荐具体的能源顾问。作为中立的认证机构,“德国能源署”及其专家名录具有权威性。 此外,在巴伐利亚州,“巴伐利亚建筑师协会”、“巴伐利亚土木工程师协会”以及巴伐利亚建筑能源顾问利益协会“GIH e.V.”也提供能源顾问名单。

参照BEG补贴的相关规定,对于“与BEG相关措施的能源专业规划与施工监理”这一奖励措施,“先申请后委托”的补贴原则并非强制要求。 因此,可在向 FKG 提交申请前委托专业规划服务。此规定适用于 2024 年 9 月 6 日起审核的资金使用证明。但主要措施的委托仍不得在提交申请之前进行。

若主措施违反“先申请后委托”的资助原则,将导致奖励措施同时被驳回。

如果申请联邦补贴时未涉及任何能源效率专家,则无需提交“技术项目证明(TPN)”。 在这种情况下,只需提交已向 BEG 提交的“供热设备——供暖技术专业承包商声明”即可。此外,申请者本人也可签署“供暖设备更换声明”表格。

  • 太阳能热利用系统 以及建筑供热网络和接入区域供热网络: :
    若新安装的热源设备 基于化石燃料(例如取暖油、天然气、 煤炭)或气态/液态生物质或氢气,则不符合资助条件。
  • 热泵:
    若使用的供热设备以化石燃料(例如取暖油、天然气、煤炭)、气态或液态生物质或氢气为能源,则不符合补贴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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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at für Klima- und Umweltschutz
Sachgebiet Förderprogramm Klimaneutrale Gebäu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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