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私人诊所执照
私立医院(私立诊所)的经营者如果以商业为目的,即以盈利为目的,一般都需要申请执照。
课程描述
根据《德国贸易管理法》(GewO)第 30 条的规定,商业经营(即以盈利为目的)的私立医院(私立诊所)经营者通常需要获得许可证。
如果有关医院在人员、设备、空间和组织方面符合基于其理念和医疗方向的最低要求,并且不适用法律中列出的任何拒绝理由,则有资格获得许可证。
所需文件
申请书
诊所概念
经营者名称
- 商业登记
- 关键字简历
- 良好行为证明("O "类文件)
- 关于前科的自我披露 - 待决刑事诉讼
- 与商业活动有关的罚款诉讼
- 未决的贸易禁令诉讼
- 地方法院提供的关于破产登记簿条目的信息
- 从中央贸易登记册中获得的信息,以提交给有关当局(向居住地市政府申请),用于法人实体和所有法定代表人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法人实体
- 股东协议、公司章程、股东名单、
- 商业登记/合作社登记的最新摘录、
- 商业登记
- 当地法院提供的有关法人实体和所有法定代表人的破产登记信息
- 当地法院提供的债务人登记簿条目信息
- 完税证明
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的补充资料:
- 关于前科的自我披露 - 待决刑事诉讼、
- 与商业活动有关的违法行为的罚款诉讼、
- 未决的贸易禁令诉讼、
- 地方法院提供的有关破产登记簿条目的信息、
- 中央贸易登记处提供的法人实体和所有法定代表人的信息,以便提交给有关部门(向居住地市镇提出申请
医疗管理层和部门负责人(包括其副手)、医疗管理层或其副手的提名:提交行医执照
- 行医执照、
- 博士学位(如适用)、
- 专业医疗证书,包括专业能力和其他进修证书;
- 良好行为证明("O "型文件)
- 医学协会确认未提起任何法律诉讼,也未宣布任何职业定罪。
部门负责人及其副手:
- 医学协会确认未提起职业道德法庭诉讼,也未宣布职业判决。
诊所房产的空间/结构图
- 土地登记处绘制的建筑平面图(含主要坐标点
- 一式两份的建筑、房间和功能平面图,比例为 1:100(请勿使用电子版本!),并附有医院卫生员、行业监督办公室和消防部门的声明。)
附相应的尺寸、数量、大小、设备、预期用途:
- 病房
- 每个房间的床位数
- 辅助点/护士室
- 符合 ArbStättV 标准的社交用房
- 工作人员更衣室
- 卫生间(工作人员/访客)
- 检查室
- 功能部门
- 非床边区域(手术室、放射科、化验室、理疗科、CSSD、厨房、洗衣房、清洁/不清洁工作区、储藏室)
- 停尸房
- 按建筑区段或楼层分列的使用概况(床位平面图)。
- 建筑许可证副本(仅文本部分);如果是现有诊所,则需要提供改造建筑许可证;
- 对于建筑物的部分占用:介绍建筑物的哪些部分或(如适用)不属于该机构的人员居住在哪些部分。
病床准备(集中或分散病床准备的说明)
- 技术设备
- 备用电源
- 紧急呼叫系统(声学、光学)
- 医疗急救和复苏的基本设备(急救包、所谓的 "乌尔姆急救包"、除颤器)
- 与治疗重点相适应的医疗技术设备
- 空调/室内通风技术
- 升降机(床位运送)
卫生管理提交由医院卫生专家制定的、适合医院组织和医院结构的卫生概念,包括经过调整的完整卫生计划、清洁和消毒计划、经过验证的医疗器械再处理证明 紧急 建议: 在规划阶段就请医院卫生专家参与,以避免规划/施工缺陷。
法律依据
§ 30 贸易条例
Gesundheitsreferat
Geschäftsbereich Recht und Kreisverwaltungsaufgaben
Abteilung Kreisverwaltungsaufgaben
互联网地址
电话号码
邮政地址
Landeshauptstadt Mün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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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hwanthalerstraße 69
80336 München
传真: +49 89 233-66953
联系地址
Schwanthalerstraße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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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用性
- 没有:无障碍通道
- 没有:残疾人停车场
无障碍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