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预付款
确保单亲母亲和父亲的子女在 18 岁之前得到抚养。
课程描述
由于最低抚养费标准发生变更,自2025年1月1日起,抚养费支付金额将按以下方式调整:
- 第1年龄段(0至5岁):227欧元
- 第二年龄段(6至11岁):299欧元
- 第3个年龄段(12至17岁):394欧元
符合领取条件的
- 与单身、丧偶或离异的父母中的一方共同生活,且
- 每月获得的抚养费或孤儿抚恤金低于《抚养费预付法》(UVG)规定的最高标准,且
- 且拥有德国国籍或自由迁徙权(欧盟/欧洲经济区国籍);持有定居许可或居留许可(工作许可;长期居留)。
- 自12周岁起:
- 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未领取《社会法典》第二卷(SGB II)规定的福利,或
- 若正在领取《社会法典》第二卷(SGB II)规定的福利,且抚养子女的父母每月毛收入至少为600欧元,或者通过发放抚养费预付金,已避免了该儿童或需求共同体陷入需要援助的境地
所需文件
- 申请
- 孩子的出生证明
- 单亲父母及子女的户籍证明/户籍登记信息
- 身份证或护照
- 外籍人士:有效的居留许可
- 子女津贴证明
- 税务局出具的工资所得税等级变更证明
- 承认亲子关系的文件(证书或判决书)
- 监护权裁决/声明
- 离婚判决书或分居时间证明(例如律师出具的证明)
- 抚养费裁定(例如抚养费裁定书、法院判决书)或抚养费诉讼送达证明
- 与主张子女抚养费相关的(催款)信函,包括送达证明(例如挂号信回执)
- 年满12周岁且正在领取《社会法典》第二卷(SGB II)福利的:就业中心出具的最新且完整的决定通知书
- 如适用:
- 其他抚养费预付基金根据《工伤保险法》(UVG)发放的福利批准/终止通知书
- 证明另一方父母长期收容于机构的证明
- 负有抚养义务的父母的死亡证明,以及儿童领取孤儿抚恤金的证明。
- 儿童收入证明
问题与解答
抚养费预付金的发放由三个重点社会服务中心分散办理。管辖权根据孩子在慕尼黑市内的居住地确定。各社会服务中心内部按城区和字母进行划分。(参见下文:确定您所属的受理机构)
在全部12家社会服务中心,均可咨询相关信息,并领取或提交申请表。
可以,我们的在线服务中专门为此提供了一项简短快捷的预审功能:
点击此处进行初步核查。
追溯期限最长为一个月——即当前日历月之前的期间。
父母未支付抚养费且自身无收入的未成年子女。
在特殊情况下,可能会有例外。
您可以通过“快速自测”功能检查自己是否符合领取条件。
如果未获得个人收入,则发放至年满18周岁为止。
要预约,请先确定您所属的管辖机构。在搜索框中输入您的居住地址。
在随后显示的页面中,将显示您所属的负责机构。
在“联系方式”栏中,您会找到预约链接。
法律依据
通过预付抚养费或丧失抚养费确保单身母亲和父亲抚养子女法》(《预付抚养费法》;UVG)
法定最低抚养费:《德国民法典》第 1612 a 条第 1 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