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留许可 - 无保护身份的人道主义居留
根据国家最高当局的命令,或在无法离开该国的情况下,为被拒绝的寻求庇护者发放居住许可。
描述
巴伐利亚州政府也可以出于国际法、人道主义或维护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治利益的原因,下令向来自某些国家或某些外国人群体的外国人发放居留证。在特殊情况下,艰苦条件委员会可以向实际上必须离开德国的外国人发放居留证。他们必须有紧急的个人或人道主义理由才能继续留在德国。通过这种方式,可以为特殊的个人情况和特殊的人道主义情况提供帮助,而《居留法》并没有为这些情况提供适当的解决方案。如果艰苦条件委员会提交了艰苦条件申请,则由国家内政、体育和融合部决定是否批准该申 请,如果离开德国还有其他障碍,则可以签发居留证。前提条件是由于法律或事实原因无法离境。出境障碍在可预见的将来不会消失。如果出境障碍是由外国人自己造成的,并且他/她可以消除障碍,则不得签发居留证。在最初的 18 个月中,居留证的有效期最长为 6 个月。此后,居留证最长可签发三年。
重要提示
只有在非因本人过错而无法离开该国的情况下,才可出于其他人道主义原因签发居留许可。如果外国人管理机构有可能终止居留,则通常不能签发居留许可。
申请条件
联邦内政和内务部与联邦各州已就居留权和旧案条例达成一致,或巴伐利亚州总理府已发布相应命令。
或
巴伐利亚州。州内政、体育和融合部确认存在困难情况,将签发居留证。拜耳巴伐利亚州内政、体育和融合部确定这方面的要求。
或
您有义务离开德国,并能证明您非因自身过错而因法律或事实原因无法离开德国。
所需文件
根据居留权和旧例规定申请居留许可:
- 填写完整的 申请表
- 有效护照、护照替代件或其他可证明您身份的文件
- 如果适用,证明为澄清您的身份并获得有效身份证件和旅行证件所做努力的证据
- 当前的 工作 证明和最近三份工资单
- 就业中心出具的未领取包括住房补贴在内的社会福利的证明,或者,如果正在领取福利,则需提供以下证明
- 社会福利证明(福利通知)
- 学龄儿童的在读证明
- 说明公寓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的租约以及显示租金金额的银行对账单或住房证明
在艰苦条件委员会诉讼后或在巴伐利亚州议会下令后获得的居留许可。
- 填写完整的 申请表
- 巴伐利亚州政府的命令。州内政、体育和融合部的命令
- 巴伐利亚州体育与融合内政部的所有文件。巴伐利亚州体育与融合内政部要求提供的所有文件
因出境障碍而申请居留许可
- 完整填写的 申请表
- 证明您因法律或事实原因无法离境的文件
- 有效护照、护照替代件或其他身份证件
- 为澄清您的身份并获得有效身份证件和旅行证件所做努力的证明(如适用
- 当前的 工作 证明和最近三份工资单
- 就业中心出具的未领取包括住房补贴在内的社会福利的证明,或者,如果领取了福利,则提供社会福利证明(福利通知书)
提交的文件(如身份证明和语言证书)将接受真实性检查。个别情况下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文件。
常见问题
对于依靠社会福利生活的人,申请是免费的。
持有基于人道主义理由的居留许可,您可以从事任何有报酬的工作或自营职业。这些信息会在电子居留证或补充单上注明。
艰苦条件程序不是申请程序。必须离境的外国人或其代表不能要求巴伐利亚艰苦条件委员会处理其案件或作出具体决定。
艰苦条件委员会只受理有表决权的委员提出的申请。困难委员会条例》第 2 条规定了困难委员会的成员。
生病本身并不是发放居留许可的理由。这取决于疾病是否构成出境障碍,以及这种障碍是否会在可预见的将来消失。
通常情况下,您不能因此获得居留许可。除护照外,驻外外交使团也会签发允许单次进入原籍国的文件。请向负责您的外交使团询问签发要求。
生病本身并不是签发居留许可的理由。这取决于家庭成员的疾病是否会妨碍您离开德国,以及您是否有必要留在德国。
您可以向融合咨询中心(IBZ Sprache und Beruf)和社会服务部咨询。
您需要持有有效的本国护照才能出国旅行。
法律依据
§ 《联邦法典》第 23(1)条,《联邦法典》第 104a、104b 条,《联邦法典》第 23a 条,《联邦法典》第 25(5)条
联系方式
Servicestelle für Zuwanderung und Einbürgerung (Asy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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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邮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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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ppertstraße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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