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烟花(烟火)

任何希望为特殊场合(如生日、周年纪念日)购买和燃放私人烟花的人都需要获得许可证。

课程描述

烟花(第 2 类烟火物品)只能在年关时购买和燃放,无须特别许可。否则应遵守以下规定:

  • 1 月 1 日至 12 月 28 日期间禁止销售。
  • 1 月 2 日至 12 月 30 日期间禁止燃放。

您必须在计划燃放烟花前至少八周提交申请

原则上,我们只批准地面焰火,不批准高空焰火(如火箭、焰火电池)。

前提条件

  • 只有在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在私有财产上(非公共道路上)燃放烟花爆竹。
  • 燃放者必须年满 18 周岁。
  • 附近不得有教堂、医院、动物园、儿童之家或老人院。
  • 只能使用第 2 类烟火(如火山或喷泉等地面烟火,高度不超过 3 米)。
  • 焰火表演必须是为特殊场合(如金婚纪念)而组织的

所需文件

完整填写的申请表及所有附件

学时和费用

处理时间

八周

费用

40 至 300 欧元,通常为 150 欧元

问题与解答

我能否在短时间内获得私人烟花表演许可证?

很遗憾,我们无法缩短申请期限。

法律依据

§第 23 条第 1、2 款和第 24 条第 1 款(1st SprengV)

Waffenwesen

互联网地址

电话号码

邮政地址

Waffenwesen

Ruppertstraße 19
80466 München

传真: +49 89 233-44636

联系地址

Ruppertstraße 19
80337 München

相关服务

飞灯、茶灯和气球

未经许可最多可放飞 500 个气球。巴伐利亚全境禁止放飞灯笼或茶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