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国外的儿童团聚

德国人或持有居留证的外国人可以让他们的外籍、未成年和未婚子女与他们团聚。

课程描述

出于家庭团聚的目的,持有居留证居住在德国的德国人或外国人可以让他们的外籍、未成年和未婚子女与他们团聚。

子女不必亲自到场即可获得临时居留证(假证明),例如因为尚未提交所有文件。

父母也可以为未满 16 岁的子女领取电子居留证(eAT),无需授权。

这些家庭团聚规则不适用于欧盟成员国、瑞士、列支敦士登、冰岛和挪威的国民(及其家庭成员)。

前提条件

签证程序 外籍儿童在前往德国之前需要获得家庭团聚签证,可在其本国的 德国外交使团 (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

驻外使领馆收到签证申请后,会立即通知居住在德国的家庭成员,他们可能需要提交补充材料。

以下国家的公民签证程序例外:澳大利亚、以色列、日本、加拿大、大韩民国、新西兰、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美利坚合众国以及安道尔、巴西、萨尔瓦多、洪都拉斯、摩纳哥和圣马力诺。

欧盟成员国、瑞士、列支敦士登、冰岛和挪威公民无需签证。

入境后, 您必须首先在 公民办公室 登记您的居住地。六岁及以上儿童必须亲自到移民和归化局办公室申请居留许可。

申请居留许可 在儿童签证/居留许可到期之前,必须申请居留许可。如果可以免签入境与子女团聚,您必须在入境后 90 天内到移民归化局办公室申请居留许可。请 在线 或邮寄提交 申请表 和所需文件。在线提交申请后,您可以下载 PDF 格式的完整文件作为记录。该文件将确认您的申请以及您之前居住地的授权/延续。一旦我们审核了您的申请,您将收到预约面谈的通知。

所需文件

签证手续:

  • 出生证明和监护权决定(如有必要)原件或复印件
  • 如果没有国际/多语种文件:德语,经德国宣誓翻译人员认证的译文

在个别情况下,德国驻外使领馆可能会要求提供其他文件。

入境后,移民归化局办公室要求提供以下文件:

  • 填写完整的 申请表
  • 有效护照或护照替代件
  • 由经认证的照相馆或药店提交的当前 生物识别护照 数码照片 。或者,您也可以使用移民归化服务中心的收费照相终端。

请注意

  • 提交的文件(如身份证明和语言证书)均经过真实性检查。 我们一贯向警方举报伪造文件。
  • 个别情况下可能需要提供更多文件。

学时和费用

处理时间

10 至 12 周

在此期间,我们无法回答有关处理状态的问题。

只有在您提交了所有所需文件后,我们才能最终确定您的申请;如果我们必须要求您提交其他文件,这将会延误申请进程。

费用

50 欧元

可用付款方式

法律依据

§§ AufenthG 第 28、29 和 32 节

Ausländerbehörde

互联网地址

邮政地址

Ausländerbehörde

Ruppertstraße 19
80466 München

联系地址

Ruppertstraße 19
80337 München

Lagehinweis: Eingang C
房间: Servicepoint, Bereich 31, 3. Stock

星期一 上午 7 时 30 分至中午 12 时

星期二 上午 8 时 30 分至中午 12 时和下午 2 时至下午 6 时

周三 仅限预约

星期四 上午 8 时 30 分至下午 3 时

星期五 上午 7:30 - 中午 12:00

仅限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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