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旅行特别使用许可证

任何希望使用经授权的机动车、拖车或自行车进行宣传旅行的人都需要获得特别使用许可证。

课程描述

任何希望使用经授权的车辆、自行车或拖车进行以广告为唯一或主要目的的广告旅行的人都必须获得特别使用许可。

前提条件

  • 车辆符合《道路交通许可条例》(STVZO)的规定
  • 所附广告不得发光
  • 不得使用扬声器或其他声源。
  • 除纯粹的广告宣传外,不得进行其他活动,如使用促销员或散发传单等
  • 按照《德国道路交通条例》(STVO)的规定参与交通;尤其要避免非法停车或无故缓慢行驶,妨碍其他道路使用者。
  • 广告车辆不得停放在公共场所。

所需文件

  • 填写完整的申请表
  • 计划路线(市区)说明
  • 广告车辆图片
  • 广告计划说明

学时和费用

处理时间

通常为两周

费用

签发许可证需缴纳最低 30 欧元的管理费。

特别使用费为每辆车每天 100 欧元。

可用付款方式

Landeshauptstadt München

Kreisverwaltungsreferat
Hauptabteilung III
Gewerbeangelegenheiten und Verbraucherschutz
Bezirksinspektionen
Sondernutzung und Roter Pun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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