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学校体育设施
俱乐部、社会组织、私人团体和商业机构可以租用体育馆、游泳池和室外体育设施进行体育活动。
课程描述
教育和体育部为俱乐部、社会机构、私人组织和商业机构提供租用市立学校体育设施的机会。
通常情况下,学校体育设施只能用于体育活动。
学校体育设施可以按赛季、学年或个别日期出租。节假日的租赁必须根据每个节假日分别申请。圣诞节期间,只有部分体育设施可用于竞技体育。
体育设施类型
- 体育馆
- 健身室
- 小型体育馆(不超过 200 平方米)
- 单人体育馆(201 至 405 平方米)
- 双层体育馆(406 至 810 平方米)
- 三层大厅(811 至 1215 平方米)
- 学校游泳池
- 室外运动设施
足球
所有体育馆只允许 13 岁以下的学生踢足球。
在以下条件下可以进行五人制足球比赛:
- 联赛
- 全年开放
转让不包括节假日。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单独提交申请。申请必须在活动开始前至少四周提交。儿童/青少年团体优先预订晚上 8 点之前的时间。
前提条件
体育馆
- 定期参加球类运动至少 10 人、其他运动至少 15 人的体育团体
- 双层和三层体育馆仅限于参加以下项目联赛的体育俱乐部使用:
- 篮球
- 排球
- 羽毛球
- 手球
- 五人制足球
- 曲棍球
室外运动设施
仅限夏季使用(复活节假期至秋季假期)
游泳池
仅限体育俱乐部和游泳学校使用
所需文件
仅限首次客户
私人体育团体
负责人身份证
俱乐部
- 俱乐部章程
- 社团登记摘录
- 伞式组织或专业协会(体育俱乐部)成员证明(如适用
- 税务局的豁免通知
公司
商业登记簿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