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城市露台

任何希望在公共土地上设置城市露台(桌子和座位)的人都需要获得特别使用许可。

课程描述

城市露台是对人行道和广场进行的非商业性、有限度的改建,设有桌子和座位。

授权是一种永久性许可,在撤销或放弃之前一直有效。城市露台的设置每年最多授权一次,时间为 4 月至 10 月,城市露台的作用是减轻人流密集区域的负担,因此老城步行区细则中不允许设置城市露台。

前提条件

  • 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 允许用途:供所有人使用的座椅和桌子
  • 摆设必须是不受天气影响的户外家具
  • 足够的剩余人行道宽度

城市露台由所在区的区委员会决定。只有在区委员会做出决定后,您才会收到区行政部门的区监察局的书面批准或拒绝。

所需文件

  • 填写完整的申请表
  • 按比例绘制的城市阳台平面图
  • 安装地点的照片

学时和费用

处理时间

通常为六至八周(取决于地区委员会决定的期限)。

费用

管理费:50 欧元特别使用费:无

可用付款方式

问题与解答

是的,城市露台之所以获得批准,是因为它们旨在为社区和每个人带来附加值。它们不是私人露台。

在提交申请时,必须明确说明在整个批准期限内城市露台上必须保留的家具。只要标注为城市露台的区域足够大,任何人都可以在此临时摆放折叠椅或类似的座椅或桌子。这些座椅或桌子不必是全天候的,但使用后必须立即移走。此后几天内不能再摆放其他家具,必须重新申请。

不可以,城市露台不得用于商业目的。

法律依据

  • 道路交通法规
  • 巴伐利亚道路与公路法
  • 联邦干线公路法
  • 特殊使用准则
  • 特殊使用费法规